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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後至拍定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之房屋稅向何人徵收?
2012
12/21
17:13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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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17:13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查封後至拍定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之房屋稅向何人徵收?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債權人承受債務人之不動產者亦同。因此,房屋在查封後至拍定經執行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之房屋稅,仍應向原所有權人課徵。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付費電話:089-231600分機282、292。

上傳時間:2012-12-2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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