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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查核暖暖包標示,讓消費者安心過寒冬
2012
12/24
11:02
天眼日報記者
高佩珍
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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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4 11:02
天眼日報記者 高佩珍 新北市 宣導

消保官查核暖暖包標示,讓消費者安心過寒冬

隨著冷氣團一波波到來,民眾也逐漸感受到氣溫下降的寒意,不少消費者會購買暖暖包來使用,但您曾經注意過所使用的暖暖包標示是否清楚明確嗎?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保障民眾使用此類升溫商品之安全,特命消保官查核市售暖暖包之標示情形。

本次消保官前往大賣場、藥妝店、美妝店購買不同廠牌之暖暖包共計9件,受查核之9件暖暖包商品皆有中文標示,標示內容包括成分、製造日期、使用期限、進口商或製造商名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詳如調查結果彙整表)。消保官發現,市售暖暖包大致分為貼式和非貼式,依據業者所標示之使用方法,貼式暖暖包使用前不需搓揉,直接貼在想保暖部位的衣服上即可,但不可以直接貼在皮膚上;非貼式暖暖包使用前通常須先搓揉或搖晃,使用時不論是握在手中或放在衣服口袋內,最好能隔層布料或不定時移動位置,不宜長時間使用於同一部位或於睡覺時使用,以避免低溫燙傷。而糖尿病患、高血壓患者、皮膚敏感者以及因溫度變化易導致血液循環不順的消費者,更應該在特別照護下注意使用。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選購暖暖包時應選擇有中文標示且標示清楚之商品,使用前應詳閱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另由於市售暖暖包成分多為鐵粉、活性炭、鹽、雲母及水等物質,雖然業者多標示成份無毒,但使用完畢後仍應謹慎棄置,避免內容物接觸眼口鼻或幼童。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賴淑青消保官電話:新北市境內1999或29603456-4762

上傳時間:2012-12-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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