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月2日起受理民眾申報地價
宜蘭縣102年重新規定地價於102年1月1日公告,並自102年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受理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星期例假日不受理),宜蘭縣政府為提供民眾便捷服務,於宜蘭、羅東地政事務所分別設立地價申報閱覽處,受理現場申報地價,並提供傳真申報地價及郵寄申報地價等服務措施。
另為推動電子化政府,提供具有自然人憑證之民眾線上申報地價(網址:https://clir.land.moi.tw/CAP)。該申報地價之頁面,列於前開系統首頁左側,點選「線上申辦案件作業-地價類-申報地價」,或直接下載列印空白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臨櫃申報,有意辦理申報地價的土地所有權人可依以上開方式擇一辦理。
宜蘭縣政府表示,申報地價作為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在增減百分之二十以內申報地價。另外,宜蘭縣政府提醒大家,稅捐稽徵機關審核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的依據是為公告現值,與申報地價之高低並無關係。
申報地價地點如下:
宜蘭地政事務所住址:宜蘭市泰山路66號
諮詢電話:03-9324140轉300
傳真電話:03-9354108
羅東地政事務所住址:羅東鎮中興路5號
諮詢電話:03-9551181轉300
傳真電話:03-954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