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上路 自撞小客車 得不償失
彰化警察分局縣庄派出所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處理交通事故時,於彰南路2段當場查獲一名騎乘重機車騎士李○○,疑似不勝酒力,自撞路旁停放之小客車,並造成頭部以及雙腳受傷,經測得酒測結果值竟高達1.19mg/l,顯不能安全駕駛,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偵辦。
警方表示,當時接獲勤指中心通報彰南路2段巷口發生車禍案件,前往處理時,發現李嫌倒臥於路邊,身上傳出陣陣酒味,經送醫治療後,警方研判可能有酒後駕車行為,經測得酒測結果值竟高達1.19mg/l,明顯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值0.55mg/l)。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吉政表示:本分局將積極全力嚴懲惡性交通違規,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並呼籲民眾:「聚餐飲酒,應指定駕駛;另各餐飲業均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飲酒民眾可善加利用,以確保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