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於1月16日第1106次委員會議決議新奢華餐飲事業有限公司(下稱新奢華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公平會表示,新奢華公司招募「Single & Double」加盟過程中,並未充分完整揭露開始營運前與加盟營運過程中之費用、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上一年度解除與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以及裝潢工程、商品或原物料等之供應廠商名單、訂購項目與數量等加盟重要資訊。前開資訊是有意加盟者基於事業經營者所關切,並賴以評估是否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選擇加盟業主的重要訊息。公平會復表示,加盟業主與交易相對人間存有高度訊息不對稱性,且有意加盟者實難經由口頭探詢即可獲悉充分完整的交易資訊。新奢華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未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完整揭露前開交易資訊,已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經考量新奢華公司於調查過程中,補提供教育訓練課程資料、商標註冊證、廠商訂購明細表等書面資料,爰作成上開處分。
上傳時間:2013-01-16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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