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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為作為智慧城市建設項目下的市民身分識別及便利生活
的小額支付工具,以提供貼心便利的市政服務,提高市政建設參與並
更結合商業活動以活絡在地經濟發展,特推動市民卡作業。
本區第一批次自102年1月16日起受理申請,並由各里里長及里幹
事親自於定點、定時為里民提供貼心的收件服務,對於無法於定點定
時申請之民眾,亦得至東區區公所辦理。
申辦資格:凡設籍於新竹市市民,另具有學生身分且就讀於本市國中
小學或本市市立高中,由市政府教育處負責以學校統一申
請市民卡作為學生證使用。 65歲以上市民,由區公所社
政課統一辦理申請市民卡作為社福卡使用。
申辦證件:1.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正反面分開影印)。
2.14歲以下提供戶口名簿影本。
3.最近半年內二吋彩色照片2張。
4.印章(或簽名)。
5.委託書請填妥委託書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供查。
申辦地點:由本區各里辦公處定點、定時收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