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市長於101年12月25日就職兩週年時提出11項新展望,其中有關「啟動劃定公共設施未開發土地之檢討」部分,係市長有感於公設保留地劃設後致土地使用受限,又因遲未依計畫開闢,影響地主權益甚鉅,為有效解決此累積民怨課題,賴市長明確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儘速於通盤檢討作業中,針對未開發且無需求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總體檢討,朝分階段、分區域、分項目之方式,逐一針對公設保留地研議解編之可行性。其中尤以學校用地因少子化社會趨勢,確有檢討解編之必要,故列為優先辦理,以期儘量還地於民、解除民怨。
市府教育局、都市發展局、地政局等相關單位依據市長指示,已優先就人口最稠密、未開發校地最密集之原臺南市6區及永康區,針對未設校之學校保留地進行整體檢討,迄今辦理進度如下:
上述解編校地因涉及整體開發方案之研擬,後續將納入原台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永康都市計畫等案辦理通盤檢討作業,預計今年(102年)提出公開展覽方案。同時,本市其他各都市計畫區後續辦理通盤檢討作業時,亦將針對學校、市場、機關等未開發公共設施保留地逐步進行整體檢討,研議解編之可行性,以期達成維護地主權益、取得周邊公共設施、提升市民生活環境品質之三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