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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黃縣長慰問因公死亡員警家屬
2009
06/25
13:4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美娟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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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5 13:4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美娟 台中市 報導

東勢分局石岡分駐所警員陳吉誠二十四日執勤時不幸因公死亡,縣長黃仲生二十五日前往慰問家屬,請家屬節哀順變,並贈致慰問金。陳員身後留下三名年幼子女,妻子又沒有工作,哀痛逾恆的陳母希望縣府幫忙媳婦找工作,黃縣長當場指示警察局協助處理。

六十二年次的陳吉誠,在警界服務已十五年又十一個月,執勤認真,與同事相處和睦,曾榮獲績優警勤區殊榮,二十四日下午在豐勢路與明德路執行交整勤務,取締違規砂石車時,在明德路與大勇街口與由卓姓民眾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陳員因肋骨斷裂、氣胸嚴重,不幸傷重死亡。

縣長黃仲生二十五日上午在臺中縣警察局長陳國恩、新聞處長彭啟獻、社會處副處長劉宏忠等人陪同下,到陳員位於新社鄉永源村的家中慰問,贈致慰問金。

陳吉誠與妻子育有二男一女,最大的孩子就讀國二,最小還在念國小三年級,妻子則為單純的家庭主婦,家中還有年逾六旬的雙親,家庭支柱突然身亡,家屬哀痛逾恆,心情沉重的黃縣長一再安慰家屬節哀順變,鼓勵陳妻以及三名幼子要堅強要勇敢。

因陳妻沒有工作,往後要擔負起照顧公婆、養育三名幼子的重責,陳吉誠的母親擔心媳婦無法承受未來的重擔,希望縣府能夠協助幫忙媳婦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黃縣長當場交待警察局長陳國恩協助處理。

黃縣長表示,陳員工作認真,發生不幸,令人感到悲痛,政府會從優撫恤,盡全力提供家屬相關協助。警察局長陳國恩則表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發生意外因公死亡,政府將依公務人員撫恤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從優撫恤,並協助照顧其子女至大學畢業。

上傳時間:2009-06-2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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