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巡邏,查獲違反商標法案件!
彰化警察分局中華路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查獲嫌疑人王00(77年次、高雄縣人)於網路露天拍賣網站上公開張貼販售仿冒之「LV水晶吊墜長款毛衣鏈」,全案依違反商標法案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據了解,員警當時於電腦網路資訊中,發現有人於網路露天拍賣網站上公開張貼販售仿冒偽造之「LV水晶吊墜長款毛衣鏈」,以顯與市價不符之價錢新台幣400元販售,案經員警上網購買該商品,並通知商標權人檢視係仿冒商品無誤,而真品於市價約15,000元。王嫌到案後表示自己是為了要貼補家用,才會在露天拍賣網站拍賣仿冒商品,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法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藉此呼籲店家業者販售商品都必須要經過原專利人授權才得以販賣,所以千萬不要使用任何的管道販賣未經授權的商標商品,否則買賣未做成即先觸犯商標法規範,不僅僅店家信用全無、更會觸及刑事法令十分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