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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江姓男子與弟媳亂倫案,遭警方函送
2009
06/26
15:48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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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15:48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苗栗江姓男子與弟媳亂倫案,遭警方函送苗栗縣41歲江姓男子甫假釋出獄就與二弟媳有染,二人發生性關係時還被二弟撞見,4月間進行協調破裂,兄弟等4人打成一團,江某涉嫌持鐵鋸將2個弟弟、表弟打傷,連鐵鋸都砍斷,3人幸無大礙,被大哥戴綠帽的2弟一怒之下控告哥哥涉嫌傷害及妨害家庭。苗栗警方26日依傷害及妨害家庭等罪嫌將全案函送。警方表示,排行老大的江姓男子因強制性交等罪嫌,今年3月假釋出獄,與39歲及31歲的弟弟、媽媽、二弟媳住在苗栗縣偏遠山區,江某無業,另2兄弟打零工維生;全家住在簡陋鐵皮屋,僅2間房間,其中1間老二一家三口住,媽媽、老大、老三在同一間打地鋪。江某與弟媳口徑一致的說,二弟剛開始反對他們在一起,久了就未再反對,且彼此喜歡對方。江家家醜曝光後,江某與弟媳避居台中縣。警方說,弟弟暫時沒有對妻子外遇事件,提出離婚,對此事相當低調,任由妻子與大哥同居。苗栗地檢署表示,江某因涉及強制性交案,被判刑16年,民國84年入獄服刑,檢方原本在5月20日要為江某上電子腳鐐,但江某故意逃避,把戶籍遷到台中縣,全案已移到台中地檢署處理,台中檢方近日將為江某上電子腳鐐監控。江某供稱,是二弟及三弟,還有表弟3人聯手打他一人,他才會順手拿鋸子反擊,二弟及三弟指是哥哥先動手,3人僅受皮肉傷,並無大礙,苗栗警方今天依傷害及妨害家庭等罪嫌將全案函送。

上傳時間:2009-06-2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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