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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偵破陳○○、劉○○、楊○○等人假冒檢察官詐欺集團案
2013
01/29
12:35
天眼日報記者
李燕萍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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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9 12:35
天眼日報記者 李燕萍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偵破陳○○、劉○○、楊○○等人假冒檢察官詐欺集團案

雲林縣警察局查獲犯罪罪集團以陳○○、劉○○、楊○○為首,與郭○○、陳○○、楊○○、林○○、王○○、曾○○、張○○、蔡○○、黃○○、王○○、宋○○、黃○○、宋○○、鄧○○、陳○○等18人夥同位於大陸之詐騙機房嫌犯,共組假冒檢察官詐欺集團,由大陸地區詐騙成員以假冒台北地檢署林漢強、周士榆檢察官或監管人員等名義向被害人恐嚇其帳戶或健保卡遭詐騙集團冒用,涉嫌詐欺、洗錢等罪,為免其帳戶內存款遭凍結,謊稱需監管其帳戶,要求配合調查,並立即指派在台車手集團假冒檢警前往取款詐騙。

101年5月間雲林縣警察局轄內發生一名男性被害人遭詐欺集團假冒臺北地檢署林漢強檢察官將一生中辛苦所存的積蓄新臺幣1千4百餘萬元詐騙一空,被害人發現被騙後向警方報案,因被騙金額龐大,局長王慶麟指示刑警大隊科偵組會同刑事警察局偵七隊成立專案小組共同偵辦,經專案小組多月來的追查,發現陳○○等人涉有重嫌,經蒐證完畢,於101年10月底起陸續將陳○○等人查緝到案,並於昨(28)日兵分12路將在逃之主嫌劉○○、楊○○和共犯黃○○等9人查緝到案,全案訊後依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追查本案發現,該集團以金錢利誘涉世未深之少年,擔任假冒司法機關人員之角色,待遭警方查緝到案時才感到後悔莫及,其家長也深感訝異,平日乖巧的小孩,今天竟淪為詐欺集團成員,警方呼籲,現正值寒假期間,請家長多關注家中小孩平時之去處和花錢習慣是否變得闊綽,進一步瞭解小孩金錢來源,避免小孩子誤入歧途,現在多一份關心,未來就少一份後悔。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偵七隊偵辦

查獲時間:102年01月28日12時00分,查獲地點:臺中市、桃園縣

查獲嫌犯:

陳○○(27歲)、劉○○(18歲)、楊○○(16歲)、郭○○(18歲)、陳○○(21歲)、楊○○(26歲)、林○○(18歲)、王○○(20歲)、曾○○(17歲)、張○○(17歲)、蔡○○(17歲)、黃○○(20歲)、王○○(18歲)、宋○○(15歲)、黃○○(16歲)、宋○○(16歲)、鄧○○(15歲)、陳○○(15歲)。

查獲贓證物:

偽造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官印1個、偽造之監管科識別證8張、手機33支、sim卡12張、作案用西裝1套。

上傳時間:2013-01-29 12:3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燕萍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