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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松派出所巡佐劉哲宏、警員張珉鉿擔服102年1月11日12-14時巡邏勤務,接獲通報於小港區高松路基督教公墓旁有一名迷失老人案,經到達瞭解於現場發現有乙名老人獨自在上址徘徊無助之樣,經員警詢問其相關年籍資料發現該老人對員警之詢問均無反應,因基督教墓園地處偏僻且查看老人身上之穿著衣物骯髒,身上有多處外傷員警研判老人可能已離家許久,於是立即聯絡119救護車到場先將該名老人送至小港醫院救治,巡佐劉哲宏等人隨後趕至醫院詢問該名老人其年籍資料〈因老人有重聽之情形故溝通時將話均非常吃力〉,惟老人仍無法說出其正確之姓名年籍資料,只稱他叫「王00」今年79歲等語,立即請所內值班查詢戶役政系統及知識聯網等系統資料,針對相進年紀一一作比對,後終不負辛勞於多筆資料中比對出乙筆相符資料後並調閱國民身分證影像檔照片作比對,終查出得知該迷失老人姓名為王○○(24年次),經聯繫其女兒並轉請前鎮分局瑞隆所同仁至其兒子到醫院照顧,家屬再三對劉、張2員表示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