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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設備數量變動,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調整娛樂稅稅額
2013
01/30
08:51
府會記者
彭國江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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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0 08:51
府會記者 彭國江 屏東縣 報導

娛樂設備數量變動,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調整娛樂稅稅額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調整其應代徵娛樂稅稅額。

該分局指出:娛樂業如有其他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等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前填具「娛樂業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或「娛樂業開業、變更代徵娛樂稅款申請書」向稽徵機關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民眾如有上開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洽詢。

上傳時間:2013-01-30 08:5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彭國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