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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壹傳媒案申報事業已於102年2月1日遞送結合申報新聞
2013
02/04
17:43
府會記者
黃聖雅
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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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17:43
府會記者 黃聖雅 台北市 宣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關於壹傳媒交易案,公平會經102年1月9日第1105次委員會議決議,壹傳媒交易案之參與結合事業均應依規定提出結合申報,並以書面通知申報人於30日內補正結合申報書。其中壹傳媒交易案之出資事業及壹傳媒有限公司已於102年2月1日下午5時向公平會遞送結合申報書,經檢視目前結合申報書之申報人為Global Profess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Newwing Limited公司、Lucky Bell Holding Limited公司、龍寶私人有限公司、香港商壹傳媒有限公司及台塑關係企業共同持股之Formosa Group Ocean Marine Investment Corporation公司。

公平會現正依公平交易法、同法施行細則及事業結合申報須知等規定,詳細檢視結合申報書補正文件是否完備。

上傳時間:2013-02-04 17:4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聖雅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