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關於壹傳媒交易案,公平會經102年1月9日第1105次委員會議決議,壹傳媒交易案之參與結合事業均應依規定提出結合申報,並以書面通知申報人於30日內補正結合申報書。其中壹傳媒交易案之出資事業及壹傳媒有限公司已於102年2月1日下午5時向公平會遞送結合申報書,經檢視目前結合申報書之申報人為Global Profess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Newwing Limited公司、Lucky Bell Holding Limited公司、龍寶私人有限公司、香港商壹傳媒有限公司及台塑關係企業共同持股之Formosa Group Ocean Marine Investment Corporation公司。
公平會現正依公平交易法、同法施行細則及事業結合申報須知等規定,詳細檢視結合申報書補正文件是否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