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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約定轉帳納稅申請 3月1日截止
2013
02/26
17:03
府會記者
許瑞詩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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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6 17:03
府會記者 許瑞詩 台中市 報導

房屋稅約定轉帳納稅申請 3月1日截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2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民眾若要申請本年度房屋稅約定轉帳納稅,需於3月1日前提出,逾期申請者,要等到下期才能生效。

稅務局說明,申請轉帳納稅的手續非常簡便,只要填寫「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關或郵局的帳戶辦理即可。

完成之後,每年開徵的稅款都會主動扣款,不用再提出申請,而且稅款會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才扣款,扣款成功後還會主動寄發繳納證明書,可當一般繳款書收據使用,省時又便利。

稅務局鼓勵民眾申辦約定轉帳繳納稅款,以免逾期還需多繳滯納金。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或撥04-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

上傳時間:2013-02-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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