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須提出申請才享有免徵地價稅的優惠
無償供公眾通行作道路、巷道使用,只要其不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即可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地價稅。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適用免徵地價稅條件,須同時符合「無償」「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且「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三個要件。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土地所有權人請記得於本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1~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