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稅額車掛低稅額牌照行駛公共道路 小心投機不著兩部車都被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同時擁有2部使用牌照稅額不同的車輛,卻刻意將其中稅額較高的車輛,不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驗車,逕由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再以稅額較低車輛的車牌懸掛行駛於公共道路,規避高價車的使用牌照稅。該局表示,這種高稅額車掛低稅額牌照取巧漏稅的行為,小心投機不著,兩部車都被罰!
地方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是按汽缸總排氣量大小來課稅,排氣量愈大稅額就愈高。例如,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千萬別誤以為牌照被註銷就不用繳使用牌照稅,卻不知道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凡是被註銷牌照的車輛,日後被發現行駛於公共道路,或被查獲有轉賣、移用車牌等情形,都要補稅再加處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也就是說,假設被查獲的漏稅車輛應納稅額是7,120元,除應補繳本稅外,再加罰2倍罰鍰,總共就要繳交21,360元的本稅加罰鍰,如涉移用牌照,另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 條規定處罰,實在得不償失。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