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悔不當初
彰化警察分局芬園分駐所員警,於日前獲報於轄區內楓林街有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處理後,發現係自小客車與機車擦撞而發生交通事故,經於現場繪圖完畢後對雙方當事人實施酒測時,發現男子梁○○酒測值為0.09mg/l,雖係微量卻仍涉嫌酒後駕車;全案經調查無訛後,將梁○○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吉政鄭重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醉不上道,平平安安回家最好,希望各位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後悔莫及,並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生命並尊重他人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