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鍾國文有感於近年來自行車運動大為盛行,造成自行車失竊情形愈來愈多,且自行車竊盜案類,最難偵查,在偵破後,亦因無法聯絡車主,致使發還查(尋)獲作業執行困難,特別要求所屬設計開發「自行車登記、刻碼防竊」軟體及工具,並以各分駐(派出)所為服務據點,免費為民眾使用之自行車登記、刻碼,自即日起民眾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各分駐(派出)所辦理車主登記及防竊刻碼。苗栗縣警察局2日指出,由於國際原油價格倍漲、響應節能減碳、民眾重視健康休閒生活等因素,騎自行車風氣愈來愈盛,一夕之間自行車炙手可熱,而在環境變遷的推波助瀾下,自行車更轉變為一般健康休閒、運動取向之器材,功能設計愈發華美,其單價更可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甚至更高達數十萬元之譜,比一般販售之機車價格更高,成為宵小覬覦對象。為預防自行車在偵防上管理弱勢而遭致民怨,乃仿效於民國95年起實施之「機車烙碼」機制,期藉由過去的防範經驗,建置一套自行車系統管理標準化流程的偵防及發還作業,並使一般民眾與宵小清楚自行車車身,均有可供辨認之專屬號碼,增添一層保障與箝制銷贓上的困難,用以降低自行車竊案之發生率,俾利員警發還作業,維護社會正義。苗栗縣警察局為統一苗栗縣「自行車車主登記、刻碼防竊」作法,於98年7月3日上午於縣警察局2樓會議室,辦理自行車防竊刻碼訓練,並希望民眾能主動前往當地分駐(派出)所辦理「自行車登記、刻碼防竊」,以防範自行車失竊。苗栗縣警察局表示,這項「自行車車主登記、刻碼防竊」作法,在全國警察機關未全面標準化建置前,自行車「刻碼」、「登記」的策略,僅係犯罪預防的一種方法,目的以「增加竊盜成本」、「提高竊盜風險」為主要,使行竊者無利可圖,知難而退,因此,民眾在使用自行車外出時,仍請以「車不離身」之原則,提高防竊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