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公告
羅東地政事務所102年清查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自4月1日起公告三個月(至6月30日止),民眾如未於公告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或未提出不可歸責之事由證明者,公告期滿後,將列冊管理。依該所最新統計,轄區溪南七個鄉鎮(羅東、五結、蘇澳、三星、冬山、大同、南澳),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計土地847筆,面積32公頃,建物25棟,面積2092平方公尺。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經列冊管理之土地或建物,如逾期15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該所王代理主任特別呼籲民眾應重視自身權益,凡有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應盡速申辦登記。如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者,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代位申辦公同共有登記。公告期間如有已報遺產稅未核定、行政救濟未確定、分期繳稅未完稅、仍於大陸地區繼承人未表示繼承之期間、因繼承訴訟者……等不可歸責之事由,當事人亦可於公告期間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所申請暫緩列冊管理,以保障權益。
公告內容可至羅東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閱覽或逕至該所網站-未辦繼承資料公告專區查詢,亦可電洽(03)9551181轉分機13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