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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部分負擔應計入健保收入後計算執行業務所得
2013
03/18
21:5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玉琴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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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21:5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玉琴 台南市 報導

健保部分負擔應計入健保收入後計算執行業務所得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醫療院所負責人之執行業務所得基本上含健保收入、掛號費收入及自費收入,其中健保收入除健保局填列扣繳憑單之給付總額外,尚應加計患者自行繳納之部分負擔。

上傳時間:2013-03-1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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