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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花蓮水舞活動辦理特色商品市集設置攤位招商
2009
07/03
17:58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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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17:58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了配合「2009花蓮水舞活動」期間行銷推廣花蓮縣特色紀念品及地方名產,帶動花蓮縣消費商機,特別安排98年7月11日~98年8月29日止在鯉魚潭水舞會場-台9線沿商店街北側辦理特色商品市集設置攤位招商,凡縣內辦妥公司、商業及營業登記販售伴手禮(名產、藝品、農特產品等)之公司行號或人民團體,即日起至7月4日下午5點30分止(星期六照常收件),採書面方式,至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報名。

觀光旅遊處林寶樹處長表示,五月份大陸安利團來花蓮旅遊,縣政府首次辦理碼頭特色商品市集獲得好評,而「2009花蓮水舞」是花蓮暑假的觀光行銷熱門活動,去年吸引了30萬遊客到花蓮欣賞水舞,為推廣特色紀念品及地方名產,特別將在鯉魚潭會場設置50攤的特色商品市集,期為花蓮縣帶來廣大消費商機。

林寶樹處長表示,報名收件至7月4日下午5點30分止,採書面方式,可親自送至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報名或是傳真至03-8221110受理報名,縣府將於7月6日下午2時,在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會議室公開辦理評審,請參選者依報名順序先後介紹說明產品特色,評審小組公開擇優評定入選名單,參選者務必請攜帶產品或照片說明,如果沒有參加產品說明者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本次評審重點將包括有花蓮在地特色產品佔百分之30、攤位設計佈置具花蓮行銷效益佔百分之30、過去參展實績佔百分之20、商品價格標示明確、合理佔百分之20。

為確保市集攤商品質,將由參加廠商成立自治會處理設攤期間之相關事務,入選廠商於活動期間中途不得任意轉讓權利或擅自缺席、販售與登記無關的產品,違者取消其攤位資格,另外,秉持著使用著付費原則,帳棚佈建費用等相關支出,由參加廠商支付,入選廠商先行預繳1萬元支應,將於活動結束後依實際支出,以多退少補的方式返還或請廠商補繳。

上傳時間:2009-07-0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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