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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誇大不實廣告 瘦身不成反傷身
2013
03/20
11:45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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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11:45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宜蘭縣 報導

誤信誇大不實廣告 瘦身不成反傷身

現代人普遍運動不足,易造成肥胖問題,民眾貪圖快速減肥,常會被坊間各種通路花招百出的廣告行銷手法所吸引,例如介紹某種成分功效及引用使用者見證說法誇大產品效能,再加上使用前後的對照圖,常讓人不自覺地落入陷阱。若想藉由標榜「不必忌口、不必一直運動,讓你躺著瘦!連睡覺也能瘦!」;或是宣稱能碎脂甩油,甚至以健康食品自居的產品速效減重,恐會瘦了荷包又傷身!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統計,101年度共監控食品廣告2,242則,其中查獲141則涉及違規,並以宣稱瘦身、減重食品廣告違規最多佔55.32%。

按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違反者,一經查獲宣稱誇大不實、易生誤解屬實,將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如宣稱醫療效能,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劉建廷局長呼籲,衛生署並未核可任何一種減肥瘦身食品,惟有均衡飲食搭配適當運動,循序漸進並持之以恆,才是達到理想體重的不二法門。食品非藥品並無療效,民眾選購食品時,應看清楚1.是否有「食品」二字,如有「藥字號」就是藥品,不是食品。2.有無中文標示,是否標示完整。3.看清成分內容、品牌、廠商等。4.如對產品之成分或標示等有任何疑問,應直接打電話向廠商確認。民眾一旦發現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宣稱療效、誇大詞句的產品,一定要拒絕購買。如有任何的疑問,可向衛生局詢問或檢舉,專線電話03-9332779。

上傳時間:2013-03-2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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