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收銀機之租稅獎勵於102年底落日
使用收銀機開立發票的租稅優惠即將取消,從何時開始取消?是否有其他的獎勵措施可享用?
臺南分局說明,我國利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係在民國73年間完成,推動初期為鼓勵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乃規定這些營利事業,若已依規定設置帳簿並記載,且當年度未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情事者,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得適用降低書面純益率或所得額標準之獎勵措施。
上開優惠措施20餘年來,已促成6萬餘家營利事業以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階段性目標已圓滿達成。為使有限資源更有效運用,自103年1月1日起此獎勵措施將改由使用電子發票之營利事業繼續適用。
臺南分局進一步說明,為建立e化納稅環境,並積極推動統一發票雲端化,提升徵納雙方處理稅務資訊之效率,達成節能減碳之目標,經營零售業務之營利事業如配合改為使用電子發票,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得自103年度起10年內繼續適用降低書面審核純益率或所得額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