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 可減免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持有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檢附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補充,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用地的減免標準為,有無地上建築改良物及建物層數,層數認定則以建築物所有權狀的記載為準。騎樓上如果沒有建築改良物,地價稅全免;有建築改良物1層,減徵二分之一;有2層,減徵三分之一;有3層,減徵四分之一;有4層或4層以上,減徵五分之一。騎樓走廊如作營業使用或圍起來未供公共通行,不能申請減免。
稅務局呼籲,這項優惠措施,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主動在當年地價稅開徵前40天(通常為每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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