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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2013
04/26
11:25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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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6 11:25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其房屋評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但如果房屋部分供住家、部分供非住家使用時,雖整戶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在10萬元以下,其供營業或診所等非住家使用部分則是要課徵房屋稅,例如:整戶房屋現值合計未超過10萬元,住家用部分的現值為7萬元,非住家用的現值為1萬元,住家用部分即可免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部分則須依非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起開徵,102年符合前述免稅規定的納稅義務人,全縣共計有1,133戶,針對這1,133戶該局將於近日寄發「102年免徵房屋稅通知書」。例如:住家用房屋,去年為應稅,但是經過一年折舊後,房屋評定現值已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因此,今年就不會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只會收到免徵房屋稅通知書。

如您對房屋稅之課徵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8;玉里分局: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3-04-2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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