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第1122次委員會議決議,台灣銷售網於SalesTW資料救援中心網站登載「以下是2011年全年相關資料的救援率的紀錄表」及「資料區軟件故障資料救援成功率」之數據,就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灣銷售網99年間與中國大陸北京國聯數據恢復公司(下稱國聯數據公司)簽定資料救援合作項目契約書,約定台灣銷售網無法維修處理之個案,送請國聯數據公司支援維修。SalesTW資料救援中心網站所載「資料區軟件故障資料救援成功率」之數據(含「誤格式化、誤刪除96.84%」、「誤分區或分區表不見,損壞99.35%」、「誤ghost或病毒攻擊96.13%」、「邏輯壞軌或者少量硬體壞軌92.80%」、「資料被覆蓋62.98%」、「資料被低階格式化33.33%」、「各種文件解密99.99%」、「系統密碼、系統密碼解密93.10%」、「硬碟密碼解密99.99%」、「不能進系統,不能啟動93.59%」、「資料庫文件修復58.33%」、「其它文件修復60.00%」),均為國聯數據公司網站所載之數據,並非台灣銷售網100年間對於電腦軟體損害資料之救援、恢復成功率。故台灣銷售網於SalesTW資料救援中心網站登載「以下是2011年全年相關資料的救援率的紀錄表」及「資料區軟件故障資料救援成功率」之數據,就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