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申請查編期間5月1~31日
2013
05/14
14:19
府會記者
吳秀齡
台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36) | | | |
2013-05-14 14:19
府會記者 吳秀齡 台東縣 報導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屬農業用地,依法徵收田賦(目前暫停徵收)。凡屬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或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使用者,應於5月1日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查編,經查編有案之土地,該局將主動改課田賦;如未依限申請查編或不符查編規定者,仍應課徵地價稅。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該局電話231600分機262洽詢。

上傳時間:2013-05-14 14:1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秀齡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