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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全面展開102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
2013
05/16
16:58
府會記者
蘇麥芬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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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6 16:58
府會記者 蘇麥芬 台中市 報導

6月1日起全面展開102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將自102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展開102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請納稅義務人檢視手邊的銀錢收據、承攬工程、買賣動產或不動產移轉等契據合約,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稅票並作銷花手續,以免遭受處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次檢查對象為使用印花稅應稅憑證之各行業,在執行檢查作業前,該局所屬各分局會發函通知檢查對象,請依通知日期時間攜帶帳簿及帳載有關憑證資料接受檢查。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開立的應稅憑證數量較多或稅額較大者,可持該憑證至該局所屬各分局全功能櫃台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繳納後將收據直接黏貼於應稅憑證上即可,亦可經由該局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 https://web.tax.taichung.gov.tw )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自行列印後持向金融機構代理公庫繳納,如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全家、統一、萊爾富、OK等便利超商繳納。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上傳時間:2013-05-1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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