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欠稅人如被移送強制執行,並且收到行政執行分署之傳繳通知書時,千萬不可以輕忽,或置之不理,如果確實財務吃緊,繳納有困難時,應該主動洽執行分署,請求給予最適當之條件分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傳繳通知後,未主動繳納或申請分期繳納時,該分署將會對欠稅人的財產,包括薪資、銀行存款、動產及不動產等,執行扣押或拍賣,以抵繳欠稅款,方法強制並嚴厲,所以有繳稅上的困難,對於傳繳、催繳稅款,千萬不要默不作聲,或置之不理,以免損及自身財產權益。
納稅義務人如對欠稅有任何疑義,可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