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110通聯記錄
案發處
您於2021/06/21 14:03:46反映內容如下:
案件編號:11006210200緣前案為詢問桃園市政防疫通報與警政業務1、請桃園市盡速使用科技產物110視訊報案,方便民眾報案,以視訊+GPS的訊息傳送警方受理,每次報案警方都無法快速知悉案發現場地址,一定要報門牌xx號警方才聽得懂很是遺憾。科技時代110警政GPS視訊報案,仍無法在新六都桃園市轄區應用,讓人遺憾。
2、防疫期間在室外仍有群聚抽菸人士不戴口罩,該向那一個單位報案勸導改善,今天發現誇張行徑通報110處理,經通報二次逾30分鐘以上,仍未發現員警前來取締,讓民眾很是失望。
3、上情除了報警之外,是否還有更立即的方式可以通報處理?
4、社區、工廠、公司…等等人員聚集得場所,常見吸菸區人員聚集群聚,是否可以申請定時定點巡邏稽查?要如何申請員警排定巡邏區域的稽查。
****************************************
桃園市政信箱回覆 [email protected]
週一 2021/6/28 上午 12:21
回覆內容
有關台端詢問「防疫通報與警政業務」一案,經交由本府警察局處理說明如下:
(一)有關建置110視訊報案和GPS定位:本局目前已建置「110電話及視訊報案APP」2套系統,可藉由WIFI連網設備,以視訊方式,即時回傳民眾報案現場影像,同時利用文字對談方式輔助民眾與受理報案員警雙向資訊傳遞;另透過民眾普遍使用智慧型手機標準內建的GPS定位系統,得知報案者所在位置,可協助警方正確快速通報最近警力到達現場處理。
(二)防疫期間,民眾於室外抽菸未佩戴口罩行為,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其主管機關為衛生單位,基於「行政一體」,警察機關亦會配合執行中央各項防疫措施;台端 如發上述未佩戴口罩情事,可撥打110報案,本中心受理員警將依規通報轄區分局派員前往稽查、取締。
(三)另有關防疫期間「社區、工廠、公司等處所,常見吸菸區人員群聚,是否可以申請員警定時、定點巡邏、稽查…。」一節,查防疫期間,本中心如受理類此群聚報案情事,除立即通報轄區分局前往處理外,並責成轄區分局,針對該處所列為加強稽查重點,以提升防疫作為。
(四)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 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陳 國 進 敬上
如您對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洽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承辦人:林礽政電話:03-3334400
********************************************
桃園市政信箱回覆不滿意再發文
視訊報案要用那一個APP軟體報案未敘明,尋問警員莫宰羊,真讓人傻眼。 提問2、透過110報案後,逾時30分鐘未見派員警到場,如何能改善服務水準?迴避未敘明。
6/21-09:55、10:22前後2次通報110取締,報案地點110新南路2段由西往東下南崁交流道陸橋,左轉往中油煉油廠方向右邊300公尺處圍牆上有人員群聚未戴口罩抽菸,逾時30分鐘後未見員警到場,110報案遭吃案,迴避不答覆,讓人憤怒,發布新聞稿紀錄警政事蹟。
]]>至今未完成
水溝嚴重堵塞應清溝-2
水溝嚴重堵塞應清溝-3
水溝嚴重堵塞應清溝-4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5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6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7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8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10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11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12
市有地野草叢生無人理-9
桃園市新六都市容維護不力,在市區道路野草叢生,科技園區林立,往來政商名流頻繁,有礙觀瞻實在是新六都的一大諷刺。
請主管機關盡速改善民生北路一段40巷市容水溝請加強維護。
鄭文燦市長任期未滿,心不在桃園市讓人遺憾。一昧的只會互推皮球...推諉卸責。同步刊載公視新聞網:
https://www.peopo.org/news/533243
********************未完成
]]>
1
2
3
請撤銷禁止左轉標誌,恢復原狀交通管理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40巷鄭運鵬立法委員提議交通部公路總局擅自逕行違背民意,將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40巷口(由西向東)設置限時禁止左轉交通禁止標誌(如圖),造成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40巷內數個科技園區與廠商往來,在禁止標誌該時段無法進來,造成嚴重的交通不便利,嚴重衍生民怨,很遺憾的是未知會該區域內的數個科技園區與廠商百餘家科技廠商,數千人勞工進出與管理中心,實際參與會勘令人憤怒。呼籲請鄭運鵬立法委員以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盡速撤銷這個禁止左轉的標誌,還該區域廠商的用路權,否則必遭該區域廠商發動抵致以選票表達憤怒。********************************************************立法委員鄭運鵬提前上演政治秀,秀過頭了衍生民怨,枉費選民的支持,未知會數百家廠商+數千位員工會勘,紙上談兵逕行決定設置,非常荒謬的政策。昨天已向立法委員鄭運鵬服務處反應,服務處回覆是為了管制中油油罐車左轉導致塞車。立法委員鄭運鵬敬稱目前實施試辦2週觀察看看,開什麼玩笑這2週是否要求數百家廠商+數千員工休假。甚至誇張的說只是管制下午16:30~19:00這時段,要求廠商該時間可以避開左轉進入,真是不知民間疾苦,做生意分秒必爭。春日路長久以來塞車狀況,是因為道路狹窄、車流人流多而造成。並非你管制一個巷口的就能改善塞車狀況,況且中油迴轉或左轉並不使用這個路口,而是下新南路高架陸橋後第一個路口,那裡路面超寬,主管機關管理不當,因為交通未規劃好,更是沒有任何作左轉燈號標誌管制,造成車輛壅塞回堵,妨礙交通,主管機關藉詞推諉卸責,提議撤換交通主管,讓有能力管理交通的人才錄用,期能改善當地交通。請立即撤回限時禁止左轉號誌,以平息民怨。民眾打去鄭運鵬辦公室了得到答覆:到幸福路迴轉,幸福路回轉後;左轉春日路是紅燈無法前行,當春日路變綠燈時左轉車是塞在雙向車道四面卡住險象環生。小車可以繞一繞。40尺的聯結車與歐翼大貨車繞回來後,無法右轉(巷道狹窄,巷口又遭台電竊佔道路用地,市府不敢辦)進入。40巷口台電涉嫌竊盜佔用道路用地,主管機關視而不見,令人匪夷所思。若由規劃行駛40呎17頓鷗翼及40呎貨櫃車將無法進入40巷道路。********************************************************原載於火大民怨新聞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9586於火大民怨新聞Facebook網:https://m.facebook.com/groups/457341811725300/permalink/868807340578743/公視新聞網:https://www.peopo.org/news/521229台灣新聞網:https://tnews.cc/03/newscon921245.htm]]>
路燈編號0209648
新位置的電杆上(原光控)
提議路燈遷移,可以供更佳的照明位置
早期設置路燈是按裝在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53巷30弄75號電線桿上,因為當時電線桿下面有一塊空地是在在菜園,沒有人會從那邊通行比較不需要用到照明,因此那時候提出建議將將路燈編號0209648移位安裝到: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53巷30弄71號3樓牆壁安裝。
歷經多年的環境變化,原來在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53巷30弄75號那支電線桿旁邊,的空地已經鋪平為水泥地了,所以在那邊都會有居民在們來往同行,上週夜晚裡有人不慎因夜色昏暗不慎跌倒門牙都斷了,所以想到的該處每逢夜色昏暗,如果在建議安裝路燈是不可能的,只好提議將路燈編號0209648安裝的路燈移置到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53巷30弄75號那支電線桿安裝比例兩邊的照明相到一通道的照明如能如蒙貴處核准造福名居民不勝感激。
以上業經致電敬向承辦人陳情,適巧因公外會勘,代接人員緣請發函較有所依據辦理,謹遵裁示辦理。原載於火大民怨新聞報社民意建言: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8937
PeoPo公民新聞網:https://www.peopo.org/news/517008]]>桃園新聞網(大台灣新聞網)
PeoPo 公民新聞
研考會真是豈有此理官僚體系作風擅自逕行規定1999市政信箱事後,查詢案件需檢附案件編號+查驗證號碼,請問市府研考會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依據誰核定依據?與那一條執行命令?請講清楚說明白。
今係擬查107年還是108年109年間(時間不確定記不得了),曾反映民生北路一段40巷上述地點,有關巷口設置標誌指向,欲查詢當時案件回覆內容,好將內容所提法規提供市議員,歷年來反映多件案件於市政信箱,來電1999,請話務人員協助確認。
因說明目前流程需由民眾主動提供案編及驗證碼才能查詢,民眾不滿,要求錄案,以下內容要求逐字登打,因民眾不會記住案編及驗證碼,請研考會搞清楚狀況,不要官僚作風,市政信箱設置精神所在,好好落實民之所欲常在我心,不要成為鄭文燦市長執政的絆腳石,請恢復以往行動電話或emial 查詢案件的流程回覆內容即可,研考會在怕甚麼?副本抄送政風室,請說明此流程法規依據究責,前述內容會登載於報內。
火大民怨新聞報社發行人黃招斌 提案,提案人遭1999信箱省略。
(本案民眾要求電子郵件回覆,電子郵件於陳情人基本欄位)
原載於:火大民怨新聞報社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8933
PeoPo 公民新聞網:https://www.peopo.org/news/516999
]]>一、公共用水分攤用戶常年無故每二個月即需遭強制負擔「分攤副表度數水費」
https://www6.water.gov.tw/ch2/05exchange/02-main.asp?bull_id=14047
社區並無公用水龍頭,但社區20戶住家,每二個月卻須負擔「分攤水費」
******************************************
二、 依據本公司營業章程第28條規定:「通過總水量計之示度超過各用戶水量計示度之和時,差額水量由各戶平均分擔。」。貴社區總分表會產生差額分攤度數,可能為總表至各分表間之用戶內線漏水,或存在有效無計費水量未單獨裝表計費,致其度數計入總表分攤給各分表;建議貴社區速覓合格水電承裝商檢測(總表後)用戶內線是否有上述情形。
三、 有關能否將總表拆除,各分表變更為獨立表乙節,本處歉難配合辦理。貴社區住戶若不願意分攤差額度數,請向本處台南服務所提出申請,將總分表差額單獨開立水單由貴社區「管理委員會」繳費。
四、近期有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號轄區礙於總公司收費系統無法另以
管委會名譽出帳,造成科技時代竟然發生在國營事業的收費系統,真是讓人訝異。
原載於天眼日報e全球新聞網: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09985419353031&id=100010247567677載火大民怨新聞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4644
全球網路新聞網: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69152940574354/permalink/832633374226310/ ]]>注意下方有新留言
頭條新聞
致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向您預約「與民有約」當面談(依局長您定的時間)不滿回覆緣前案: 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2508您於2020/07/13 12:29:50反映內容如下:案件編號:10907130193案件驗證碼:AFQP-631477**********************************************致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申請案於處理期限內2天內辦結,並無稽延。請問局長逾期幾天才算延宕公務荒謬答覆自我許允。別逼我啟動現場直播調查民意,如有附帶條件是「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下台,因為您不知民間疾苦,同在對面「商業登記」透過「一站式」網路送件的「商業登記」簡易案件,確實都能在30分鐘內核定,為何「公司登記」業務竟能荒廢延宕甚至1~2個月,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您一切還在狀況外,我可以提出事實案例或是我在「一站式」網路送件的歷史紀錄可稽。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您說逾時既天未審核的案件才算延宕公務,您定出標準來,我向您預約「與民有約」當面談(依局長您定的時間),邀請網路媒體直播(英名才能用永久掛網讓人記住好與壞,引為借鏡或是紀念)。再邀請其他業者親身經歷現場說明,讓您聆聽民意,否則您一再的不知民間疾苦,無法苦民所苦,局長您不汗顏嗎?最後,寄望您不要怎麼下台的都不明白。請您深知「不平則鳴」的道理,敢跟您據理力爭,即是心裏自有一把尺,豈是您三言二語例稿式回覆藉詞推諉卸責即結案。火大民怨新聞報社發行人黃招斌敬啟 7/29/2020 10:39:14 AM*********************************************
原載於天眼日報新聞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2509
刊載火大民怨新聞網:https://m.facebook.com/groups/457341811725300?view=permalink&id=715332212592924
全球網路新聞網:https://m.facebook.com/groups/769152940574354?view=permalink&id=796175461205435
台灣新聞網:https://tnews.cc/03/newscon884077.htm]]>火大民怨Facebook
1
抓到了!抓到了!踢爆桃園市政府工商登記科員工違規護行,科長放假卻欺騙「不在位置上」…
1分鐘前打電話到桃園市政府公司登記科找科長,033322101分機5150林小姐接聽,林小姐說科長不在位子上,我說很正常多年來,有事找科長時....都是外出、休假、開會、不在位子上、等等話語來搪塞敷衍一般民眾,經憤怒的民眾要與科長「與民有約」時,要與科長預約時間還藉詞推託,佯稱:「科長很忙,平常要到處開會」....云云,要求民眾明天早上再來電預約。本報記者踢爆桃園市政府工商登記科員工,那現在才4點43分科長是早退囉!此時;接聽電話人員林小姐才坦承科長今天休假,既然是休假名正言順,為什麼要員工常常這樣借辭欺瞞塘塞敷衍了事,難道這就是桃園市政府的出勤人事常態嗎?
向桃園市政府政風室提出檢舉,請政風室依法稽核員工出勤人事,杜絕荒廢公務衍生行政空轉情事,市政府的監督單位桃園市議會應該善加監督考核。
原載於火大民怨Facebook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62264874368709&id=100017556075788
PeoPo公民新聞:https://www.peopo.org/news/470736
台灣新聞網:https://tnews.cc/03/newscon880889.htm]]>注意下方有留言
桃園市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公司登記進度嚴重落後,藉詞推諉卸責惹民怨
親愛的 黃招斌 君您好,
這是桃園市政信箱回覆信,謝謝您的使用!
您於2020/07/13 12:29:50反映內容如下:
案件編號:10907130193
案件驗證碼:AFQP-
處理狀態:滿意度調查中(相關案件進度請點選案件查詢)
反映內容 主旨工商登記問題 內容 民眾反映 是公司登記不是工商登記
事由: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公司登記進度嚴重落後,民眾表示上周六透過網路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已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9點不到就已經回覆完成,但是桃園市政府到目前為止還在分案中,7/13聯繫轉承辦,承辦告知一個人分案有20幾件,還未看到民眾的案件,民眾表示此分案有嚴重問題,造成功能不彰,一人分案20幾件造成行政空轉,損及民眾權益,桃園市政府沒有辦法做到六都的水準,升格以來一直讓民眾享受次六都單位,建議桃園市長鄭文燦廢都,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科長,從來找不到此人員,民眾質疑是否有科長,還是空有職缺,每次去電尋找都是外出或開會,7/13-11:45去電承辦告知科長去開會,本案不是科責承辦人員,而是科長分案問題,造成行政效率墮落。
(民眾要求此案件副本轉給政風室)
(本案民眾要求逐字登打)
(本案民眾要求電子郵件回覆)
(本案不清楚可與民眾聯繫,民眾電話僅供承辦單位業務聯繫)
*********************************************************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公司登記辦理進度落後問題,經交由本府經濟發展局處理說明如下:
一、經查您反映亞洲科技物業維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於非上班日109年7月11日星期六,透過網路一站式系統送件申請復業登記,本府於109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點15分收文錄案,因公司登記申請應由代表公司負責人(即董事長)代表公司具件申請,查該案係由監察人以自然人憑證線上電子簽章代理公司申請,違反公司法第222、387條規定,爰電請該公司補正,又該公司於同日14點50分於臨櫃檢送申請書正本,惟蓋記之負責人印鑑章與本府備查印鑑不符,故於同日發函通知該公司補正蓋記正確負責人印鑑章之申請書,該公司嗣於109年7月14日至本府公司登記櫃檯辦理補正,本府於同日核准復業登記,並未藉故拖延。
二、又本府各類申請案件申辦天數皆有明定及公告,本案並未逾越辦理時限,其次公務部門編制員額固定,近期公司登記業務案件增加,固然使同仁承辦負荷增加,惟本局仍請所屬同仁儘速辦理。又工商登記科科長職掌綜理公司、工廠及商業登記業務,因業務所需參與各會議,係為正常公務行為,至科長不在應由代理人協助處理事務,工商登記科除科長,尚編制有專員及股長,可由專員及股長協處。爾後將請同仁確實轉達民眾意見予主管知悉,造成您的不滿,尚祈見諒。
感謝您來信指教,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敬上
承辦人姓名:江姝宜
承辦人電話:03-3322101#5167
如您對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洽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承辦人:江姝宜電話:03-3322101#5167
*********************************************************
不滿意再次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公司登記辦理進度落後問題,經交由本府經濟發展局處理說明如下:
一、查經濟部自105年7月1日起,將桃園市轄區內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下同)5億元之公司登記等業務,委辦本府辦理,故本市轄區內實收資本總額未達5億元之公司登記業務應由本府辦理。
二、本件申請案於處理期限內2天內辦結,並無稽延,民眾如有趕件需求,得向本局承辦人員表達,在兼顧其他申請人公平性及權益情形斟酌辦理。
感謝您來信指教,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郭裕信敬上
承辦人姓名:江姝宜
承辦人電話:03-3322101#5167
如您對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洽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承辦人:江姝宜電話:03-3322101#5167
*****************************
刊載火大民怨新聞網: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74582523136944&id=100017556075788
全球網路新聞網:https://m.facebook.com/groups/769152940574354?view=permalink&id=794360611386920
公民新聞網:https://www.peopo.org/news/474741
台灣新聞網:https://tnews.cc/03/newscon1.asp?number=883689
天眼日報新聞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2508
]]>1
2
3
4
民眾到桃園機場管制外場所,到底要不要戴口罩?國家大門任由毫無準則規範,隨興攔住勸誡,是依據什麼法令?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P4停車場b2層管制哨入口直播
本報記者本月在這個管制哨通道進出10餘次,從未遭攔停勸說「請戴口罩」。
於109年6月27日20:52經過二期航廈P4停車場B2層台灣銀行前管制哨遭一位女性良福保全態度不佳強勢喝住攔停大聲糾正勸誡「請戴口罩」,當場記者愣住說:「防疫指揮中心說:口罩請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使用,沒有強制必帶口罩,再說良福保全管制哨前的標示牌上(如圖)完全沒有載明需要配戴口罩,當下良福保全深感自知理虧,並沒有繼續堅持攔留住記者之通行」,記者遭此態度攔停後,隨即向管制哨出示記者證後離去,並於109年6月27日20:59向桃園機場場管理中心OCC03-2733550電話聯繫諮詢,是一位女性管理人員接聽,也不知道無法立即回覆,詢問旁邊人員後,回覆要配戴口罩。(在國內疫情稍緩情形之下。
1922指揮中心也稱:「只要有保持社交禮儀,沒有強制要配戴口罩…云云」,以此;再次向桃園機場場管理中心OCC 03-2733550電話聯繫諮詢,那一位女性管理人員諮詢,即稱:「所屬交通部下屬,交通部規定必須配戴口罩,記者回稱:「尊重,但是管制哨處的標示牌,完全無載明「請戴口罩」,OCC管理人員允諾)會加強。
只是既然桃園機場場管理中心OCC已自行規定「請戴口罩」,為何管制哨選性攔停勸說「請戴口罩」,值勤態度竟然強勢讓人難以忍受,標示牌完全無載明,往來進出民眾到底要如何遵守規定,※發稿次日向中央政府交通部航務司(全程錄音一併交由匯入影片還原真相)查證確認,同1922專線說明,如有保持社交禮儀可不戴口罩,現行國內疫情稍緩也無強制需配戴口罩的規定。
況且;通過管制站時,民眾未戴口哨,原因有很多,適值夏天氣溫高,口罩很容是流汗濕了,或是有些民眾因為身體狀況不適配戴口罩妨礙正常呼吸,衍生缺氧情事造成身體不適…,或是臨時遺忘配戴,出門忘記攜帶…等等,桃園機場場管理中心OCC應該有標準流程正確做法,更應共同遵守中央防疫指揮中心規定一下執行,絕不容許在指揮中心之外,另以交通部規定來搪塞呼攏民眾。
不得了,本報記者當晚行蹤即遭全面肉搜畫面全都錄,走過機場各角落畫面隨即上傳群組群勸誡聲群起,真正恐怖的桃園機場是沒有大陸的人「臉辨識」系統,竟也能做到肉搜在機場各角落畫面,桃園機場設備先進應善加利用管理維護才是。
據查:桃園機場場管理中心OCC那一位女性管理人員接受諮詢人員公然說謊,欺上瞞下,往上陳報:稱本報「要詳細報導」,完全抹煞本報記者的諮詢與善意的提醒,不得已本報今特此專稿直播善盡「要詳細報導」,當時與1922和桃園機場場管理中心OCC那一位女性管理人員通話過程,全部交給全球新聞採訪後製完成原音重現。
同步刊載:公視新聞網、天眼e化新聞網&網路電視台、火大民怨e化新聞網&火大民怨網路電視台同步連載,敬請稍後影片製作中....
全球網路電視台: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69152940574354/?ref=share
PeoPo公民新聞:https://www.peopo.org/news/467310
台灣新聞網:https://tnews.cc/03/newscon878669.htm
火大民怨e化新聞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1558]]>升格為新六都,相關硬體設備應積極加強
啟智者:您好!
請問臺灣省自來水用戶跨所繳費,何時才能趕上科技時代與其他公營事業一樣,能讓用戶享有同步連線,即時查詢、列印、繳費、銷帳、復裝…等等。
臺灣省自來水用戶跨站須透過跨站電話式詢問後,代收後,還要等用戶原隸屬的所站收費核章後,收據傳真過來(影印)給據的方式,非常不便民,更不符合經濟效益,自來水用戶還需久候一來一往的傳真復古式的服務。
例如:今日有桃園八德市自來水用戶跨區在中壢市延平路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二區管理處繳費時即遇到這樣點電話傳真方式的代收繳費服務,浪費時間次等公民的服務,建台灣自來水公司盡速改善。
]]>請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桃客總站前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義交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只有用「選票」來教訓「無能政府團隊」,虛有「縣長信箱」無用...
吳志揚縣長執行團隊無能,讓人憤怒,我們只有用「選票」來教訓「無能政府團隊」,虛有「縣長信箱」處理事情「一籌莫展」讓人遺憾,碩造政績之假象,難掩民眾之憤怒,等著看…吧!
緣前案列管編號: 00269635
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36553
請併前案列管編號: 00269635
相關案件原載於: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20691
]]>桃園縣政府今年底升新六都,您準備好了沒有?五都現有的福利制度何時起同步實施…
1、請協助從事媒體朋友實際擔任記者工作者,依法享有得加入記者公會或是記者職業工會。查桃園縣轄內現有已核准設立之記者相關公會工會等,限制加入條件與外縣市差距甚大,有大小報之分,有平面報紙與e 化媒體網路媒體或是網路電視之分,實際從事記者工作人員不得其門而入,無法享有同等待遇與職業尊嚴,令人遺憾。舉臺南市轄區相關記者協會,只稽查是否有實際從事新聞撰稿報導上報出刊,不分「平面報紙」或是「網路報導」,申請加入公會或是工會時,只要檢具實際出刊發表之新聞稿件列印出來(附卷)即可依法加入新聞記者商業公會(或職業工會)。桃園縣?何時起…同等;同步得享有受理申請?2、在每一新聞事業單位不問大、小報或不分「平面報紙」或是「網路報導」,均同等享有「新聞業」轉達政府施政政策、政令與新聞發布等等行銷補助,桃園縣?何時起…同等;同步得享有受理申請審核?3、在每一新聞事業單位不問大、小報或不分「平面報紙」或是「網路報導」,均同等享有「記者」從事採訪或是攝影報到工作時,在市轄區內得享有「免費停車證」桃園縣?何時起…同等;同步得享有受理申請審核?原載於: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31151PeoPo 公民新聞網:https://www.peopo.org/news/253071]]>黃招斌告訴馬英九總統為什麼國內失業率為什麼持續升高不降.......
黃招斌砲轟e就業網站「全國就業e網」,自設門檻限制多.....,持立案證照申請已成會員後;忘記密碼無法線上補發密碼,「全國就業e網」網站值班主管竟稱:「需檢附勞保繳費收據…」,可謂越俎代庖,「全國就業e網」遵守本分,克盡「服務民眾求職與廠商求才」發揮其職功能,否則即有越俎代庖的情況發生,讓人不悅。
黃招斌有鑑於此,開放平台免費讓全國讀者與廠商免費登錄使用,在此特別呼籲,本報僅開放平台,廠商優劣與勞工的美好與惡劣,好與壞。均請自行認定,本報不負審核民眾或是廠商的優劣評比。
]]>請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桃客總站前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設立義交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檢送因桃園市升格為新六都,基於提升民眾生活環境品質,懇請協助爭取平鎮市市民所需基本硬體需求,請惠復。
主旨:檢送因桃園市升格為新六都,基於提升民眾生活環境品質,懇請協助爭取平鎮市市民所需基本硬體需求,請惠復。
說明:
一、基於平鎮市湧安里全里裝設監視系統,期以確保民眾居家生活環境安全品質之所祈。二、誠請移除平鎮市工業南路99巷口屬台電早年架立電線桿,嚴重妨礙交通衍生交通死角危險情事。三、有關平鎮市(山仔頂地區)中豐路設置「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1、有關平鎮市中豐路南豐路口(雙向即往中壢與往龍潭)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2、平鎮市中豐路陸軍通信電子學校(華夏社區)前設立(雙向即往中壢與往龍潭)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3、平鎮市中豐路陸軍兵工學校前設立(雙向即往中壢與往龍潭)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
爭取「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設立「計程車候客招呼站」牌,以利民眾「行」的需求更加便利,懇請 貴席協助爭取辦理至感德便。
]]>1
2
3
4
建請平鎮市湧安里工業南路99巷口電桿遷移
位於平鎮市湧安里工業南路99巷口(如圖示)建請台電將電桿遷移,為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之虞,由其是自巷內出來之如宅配貨車或是搬家之貨車;因電桿正處於突出轉角上,致使轉彎車無法順利轉彎行駛往南方向,都是因該電桿正突出擋路之故,懇請台電兼顧交通安全派員會勘後,能給與遷移位置為禱,以利交通順暢之便利。
]]>1
2
讀者提供
4
5
6
7
8
9
讀者e-mail提供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呼籲主管機關交通部應立即實施時全面性年度免費換牌
交通部您聽到了嗎?遠通公司說e-Tag扣款出包問題是…出在車輛號牌難以辨識?國內汽車號牌核發自85年左右推出乙款例如:AA-0001於81年1月3日核發號牌,後續核發0001- AA於93年12月30日核發號牌,陸續仍不符使用,竟以不規則方式拼湊汽車號牌核發使用,除了衍生號牌亂象外,更讓使用年久號牌磨損或是自然退色以致汽車號牌不堪辨識,難怪「遠通公司e-Tag扣款出包」。汽車號牌不堪辨識或是難以辨識應歸責交通部,已逾22年以上沒有換牌,且汽車號牌「現行各種汽機車號牌之顏色及編碼方式: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download/981120.pdf 」「淨牌」專案,三分鐘熱度;雷大雨小,呼籲主管機關交通部應積極重視這個問題與衝突,立即實施時全面性年度免費換牌,設法於30日內完成,等同落實「淨牌」專案,同時解決交通執法單位執勤盲點,否則;交通部這種卸責式的做法,把所有責任推卸給遠通公司e-Tag扣款出包問題,怪罪遠通公司誠屬不當。請交通部官員隨時走出辦公室上街去繞一趟,至少會發現汽車號牌難以辨識情形嚴重情形或是參酌本報的攝影採訪資料。同部刊載公視新聞網於:https://www.peopo.org/news/233865
]]>斜向小叉路
斜向小叉路
中豐北路(西向東)與大圳路口南側
中豐北路(西向東)與大圳路口設置紅綠燈號誌,路面未標示停止線教駕駛人不知該停那裏?因為該路口係斜角小巷,讓人還懷疑是否有設置紅綠燈,有些車就直衝,有些車較遵守號誌卻惹來後方汽車大鳴喇叭...。
]]>斜向小叉路
斜向小叉路
中豐北路(東向西)與大圳路口北側
中豐北路(東向西)與大圳路口設置紅綠燈號誌,路面未標示停止線教駕駛人不知該停那裏?因為該路口係斜角小巷,讓人還懷疑是否有設置紅綠燈,有些車就直衝,有些車較遵守號誌卻惹來後方汽車大鳴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