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娛樂稅稅籍將開始全面清查,請應辦理而尚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娛樂業者儘速辦理,以免受罰。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
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如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KTV、MTV、卡拉OK(含餐廳附設未額外收費供人歌唱娛樂者)、電動玩具、小鋼珠、網咖、抓娃娃穖、電動搖搖馬等娛樂業者,均應於開業前向稅務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其有遷移、停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亦應於事前向該局辦理登記,否則一經查獲,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有漏稅額者,追繳本稅及按所漏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稅務局並表示,102年7月1日至102年9月30日期間,將進行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請應辦而尚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娛樂業者儘速至該局(消費稅科)或民雄分局辦理,以免被查獲受罰。相關問題,可撥05-3620909分機131或05-2260505分機221洽詢,稅務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