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昨日表示,食品安全問題的根源是在稅收太低且稅賦不公,政府該做的事沒錢做,批財政部是「最爛的部會」;「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財政部遭監察院糾正,推動證所稅立法時機失當,引發台股市值在修法期間蒸發2.22兆元,資金外流154億美金、證交稅短徵近550億元。財政吃緊、官員緊吃?美國國務院公佈全球人權報告,提到臺灣的人權議題在貪污。人民要怎樣避免血汗錢被A走?
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7/7)晚間六點到七點,將原音重現今年5月份立法院司法和法制委員會呂學樟委員舉辦的「誰A了我的錢 如何防治貪污」公聽會,邀請多位學者專家及立委,透過交流廣納專家學者意見,作為立法委員修法及政府防貪肅貪的參考。呂學樟提到,應將貪污定義和界線擴大,不是只有將錢放入自己的口袋,才叫作貪污,而是把政府浪費的公帑,和不當的財政支出,和錯誤的政策等,都算入貪污的一部分。呂學璋提到,貪污還是取決於人,而非制度跟法律,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結構跟制度即使再透明,人依然會去找漏洞來鑽,所以要反貪、防貪、肅貪,除了從制度的方面,還是必須要從人、教育還有整個觀念上著手。
立委呂學樟提到,今年4月美國國務院公佈了2012年全球人權報告,其中提到臺灣的人權問題跟去年一樣,主要是貪污和婦女與兒童暴力的問題,報告中更指出2012年前7個月,臺灣的司法機關共告發了576位政府官員,當中包括40名高階官員涉及貪污。陳歐珀立委也提到,台灣人說:「做官,如果沒有吃錢,吃飯就要拌鹽巴。」現在吃飯都沒有人拌鹽巴,所以大家都在吃錢!指出台灣貪污的嚴重程度。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陳志龍教授提到,貪瀆小從個人的A錢,大一點到共犯結構貪瀆,最大的是組織型態貪瀆及系統性貪瀆,他提到目前最大的A錢有兩個系統,一個是國庫,另一個就是上市公司,但很遺憾的是因為檢察官不願面對事實只解決小問題,所以執法部門都是抓小A錢,而抓不到整套系統的貪瀆。他提到可借鏡德國,有獨立的經濟犯罪檢察官,對於貪瀆特別立法來規範並嚴格執行,而瑞典也有透明化組織,更有一套完整的貪瀆防治立法,他呼籲台灣的執法單位應改變舊觀念換上新角度來看,並有效監督貪瀆。
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提到,由於台灣政治本身的結構性問題,選制帶來的政商關係,因為有政治獻金就會在問政及執行公權力時有所偏頗,在立法時為利益團體關說或當門神。台灣的租稅最不公平就是資本利得不課稅,賺了幾千萬幾億的人,卻一毛錢都不繳稅,就是因為有立法委員說項,讓租稅改革非常困難。因此他提出了公費選舉,所有的活動、媒體文宣都由公費來支應,他舉例北歐的瑞典及西歐的很多國家都是公費選舉,政治人物不需花費心思去搞政商關係,就能清白問政。
關於防止貪瀆,在民主社會中人民有權利知道公共政策的決定是如何達成,他舉瑞典為例,因為在一七六六年通過「信息自由法」,必須將公文書全部公開,除了種族及個人健康資料其他都不是隱私,公務人員繳了多少稅,賺多少錢,有多少財產都一目了然,資訊公開才能夠讓人民來監督。對於投標到底誰來投標,最後誰得標,為什麼得標,評審要全部列名,以示對社會負責。然而在台灣,招標不透明無法監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未全部公開,公益基金未公開等都是包庇貪污的死角,台灣要如何走向一個透明反貪的陽光國家?更多深入精采的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