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積極推動採最有利標辦理資訊服務採購,已見明顯成效。據統計今年第2季各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採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之金額比率逾84%,件數比率逾71%,均為歷來新高,且較去年同期提升逾10%,有助於提升資訊服務品質及引領產業良性競爭。
為促進各機關選用最適宜的決標方式,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振川及張善政特別要求工程會自去年5月起會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行政院主計總處、法務部廉政署及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辦理多場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方式說明會,向各機關之採購、資訊、主計及政風人員宣導資訊服務採購之合宜決標方式,直接與基層面對面溝通,排除採購人員心理障礙,讓各機關瞭解最有利標的適用情形及優點。
工程會表示,相較於101年初開始推動時的情形,成效尤其顯著,據統計各機關辦理資訊服務以最有利標決標的件數比率,自101年初41.31%提升至102年第2季71.63%,決標金額比率自101年初60.68%提升至102年第2季84.21%,均有大幅成長,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亦肯定工程會推動成效。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機關採購資訊服務時,透過最有利標方式,可依據廠商的技術、品質、功能與價格等做整體考量,選得品質較好的廠商,而非採最低標方式只比較價格高低,可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另為積極推動各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最有利標,工程會已建置資訊服務類別的價格資料庫,並訂頒資訊服務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供機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