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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順利買賣房地產,一定要先繳清欠稅
2013
07/29
18:17
天眼日報記者
李文怡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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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18:17
天眼日報記者 李文怡 花蓮縣 報導

【想要順利買賣房地產,一定要先繳清欠稅】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機關為保全稅捐債權,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作保全措施,例如,禁止財產處分、假扣押等。

該局進一步說明,稅捐機關對於欠稅之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款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此即所謂的「禁止財產處分」。欠稅人如想將已被禁止處分之房地產買賣移轉時,應先繳清所有欠稅(例如,欠稅人同時欠繳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等)後,稅捐機關才會函請地政機關塗銷禁止移轉登記,這樣,你才能順利辦理不動產移轉手續。

納稅義務人如對欠稅強制執行有任何疑義,可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249。

Face booK:因欠稅,不動產被本局依法辦理禁止處分後,須俟全部之欠稅繳清後,才可以塗銷處分,自由移轉買賣

上傳時間:2013-07-2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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