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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催繳使用牌照稅5年欠稅,逾限未繳移送強制執行
2013
08/22
10:1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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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2 10:1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稅務局已全面催繳使用牌照稅最近5年欠稅,繳納期限展延至102831日止,繳款書以雙掛號方式寄至戶籍地。繳納期間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至便利商店繳納。該局表示,收到補發繳款書若未依規定在831日前繳納,每逾2天會被加徵1%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該局還會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呼籲車輛納稅義務人,地址如有變更,請儘速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通訊地址,以免屆時收不到稅單,延誤繳納,徒增困擾。如果還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6969或財稅局電話3620909轉分機721731洽詢。至於汽車、機車住址變更等相關細節,民眾若有疑問,請撥嘉義縣監理所電話3623939或嘉義市監理站-2770150洽詢。

上傳時間:2013-08-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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