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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送達方式,你一定要知道
2013
09/02
15:3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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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15:3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稅單送達方式,你一定要知道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繳納稅捐之文書,依規定應於該文書所載開始繳納稅捐日期前送達,稅單送達的方式,依規定並不限於本人親自簽收,只要是向納稅義務人之代理人、代表人、經理人或管理人送達,均為合法送達。

另外還有將文書交由有辨識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例如:大樓管理員)、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及以公告方式之公示送達,亦均為合法送達。

財稅局特別呼籲,稅單的送達方式有很多種,未親自收取,並不表示稅單未合法送達。民眾應注意各稅開徵之繳納期限,倘未收到稅單,請主動向各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查詢。並請民眾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一旦逾期繳納,須另外加徵最高15%的滯納金,該滯納金是無法減免的。而且變成欠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執行扣薪、扣存款,甚至查封拍賣不動產等,請注意以維自身權益。

上傳時間:2013-09-0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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