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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土地增值稅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提前完成申辦手續
2013
09/02
15:49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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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15:49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宜蘭縣 報導

申報土地增值稅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提前完成申辦手續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簡化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程序,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增列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欄項,民眾新購房地,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勾選該欄項提前申請,於日後補齊證件,如經審核在9月22日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申請當年度就可適用。

該局表示,9月22日為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截止日,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都會接到民眾反映,新購自用住宅用地,因不瞭解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申請期限,而逾期申請,致當年度地價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平白多繳地價稅。該局籲請民眾新購自用住宅用地,為免逾期申請,可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於申報書第15欄項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即完成申辦手續,以維護自身權益。

若仍有疑問,請打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250-254、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9548594轉300-304洽詢

上傳時間:2013-09-0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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