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針對三立電視新聞台9月3日不實報導澄清
苗栗縣政府針對三立電視新聞台質疑竹南鎮環市路2、3段LED景觀燈案設計與工程為同一廠商承攬的不實報導提出澄清,並嚴正抗議該不實報導損及苗栗縣政府形象,要求善盡查證責任,並立即在新聞時段更正,否則定將依法提出告訴。
苗栗縣政府指出,該道路LED景觀燈是苗栗縣政府辦理98年度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意象塑造工程,該計畫規劃內容包含場區及周邊環境改善、重要交通結點及道路意象塑造等,規劃設計監造經縣府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由創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承攬,全案依各比賽場區分佈與工程施作屬性規劃設計。
各工程亦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公開招標,各工程標案皆有多家廠商競標,並以最低標決標,非媒體所報導設計與工程為同一廠商承攬,相關案件可查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苗栗縣政府並指出,該道路LED景觀燈設施是「98年度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意象塑造工程-重要道路入口意象塑造」工程其中1案,事實上,全部工程施作工區遍及「苗栗」、「後龍」、「三義」、「頭份」等交流道以及「頭份中央路至竹南環市路二段」,共計五處,工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4,834,388元,決標金額為新台幣21,680,000元,並非媒體所報導竹南鎮環市路2、3段LED景觀燈工程即需耗費3000多萬元。
各亮化工程完工後,由苗栗縣政府維護管理單位派員定期巡查,該路段維護管理紀錄皆屬人為破壞,苗栗縣政府巡查發現損壞時,即通報警方備案處理,並立即修護改善,如鄉親有發現相關設施損壞,請通報縣民熱線1999,苗栗縣政府立即派員查修。
另外,該報導指泰安觀止溫泉館遭民眾投訴違建的部分,苗栗縣政府澄清如下:經苗栗縣政府調閱泰安觀止溫泉館相關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資料,檢視當時所核發之執照建築圖面及竣工照片,苗栗縣政府是依建築法規相關規定審核後據以核發。至於後續是否確有佔用道路用地、河川地及違規使用,將由苗栗縣政府依相關規定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