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可申請取消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註記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便民原則,收到臺東縣稅務局退稅公庫支票,若受退稅人未在金融單位(銀行、農會、郵局)開立帳戶,而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50萬者,可至該局申請註銷支票「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註記,但以其中一項為限。該局備有申請書及委託書,本人應持身分證正本、印章及退稅支票申辦,如係委託他人代辦者,則需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辦理。支票退稅服務專線:089-231600轉分機255
上傳時間:2013-10-1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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