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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屆滿,請未繳納者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2013
10/29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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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9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嘉義縣 報導

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屆滿,請未繳納者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於102年10月1日至102年10月31日開徵,尚未繳納者,請速向各銀行、農會、合作社等金融機關(郵局不代收)繳納,或稅額2萬元以下得於開徵期間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如稅單未接到或遺失請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或嘉義區監理所、嘉義市監理站補單繳納,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會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為了各位車主的荷包著想,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該局又表示,您的車輛如已毀損不堪使用、遺失、被竊或出售轉讓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註銷、過戶手續,否則仍會以原車主名義繼續課徵使用牌照稅。

尚未接獲繳款書者,可以下列方式查詢補發,並請如期繳納。

1.撥打電話至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總局:05-3620909轉721~731或免付費電話0800-076969

2.嘉義區監理所服務電話05-3623939轉402~404或嘉義市監理站05-2770150

3.運用網際網路連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或財政部財稅入口網申請補單。

上傳時間:2013-10-2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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