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欠稅方法何其多!】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機關為保全稅捐債權,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作保全措施,例如,禁止財產處分、假扣押等;另外,人身自由的出境限制、拘提管收也是稅捐保全方法。
該局進一步說明,稅捐機關對於欠稅之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款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地政機關、監理站等),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這就是禁止財產處分,稅捐機關依法採取各種保全措施後,仍應將欠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該局呼籲鄉親,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欠稅。納稅義務人如對欠稅強制執行或稅捐保全有任何疑義,可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