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辦理轉帳繳納地價稅,請於12月2日前預留存款,以利如期扣款
2013
11/15
14:25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1148) | | | |
2013-11-15 14:25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辦理轉帳繳納地價稅,請於12月2日前預留存款,以利如期扣款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陳先生電話詢問沒有收到地價稅繳款書,卻收到一張通知書,應該如何繳納呢?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102年地價稅開徵了,繳納期間為102年11月1至11月30日,因繳納截止日適逢星期六,依法順延至12月2日,已辦理長期約定委託轉帳代繳地價稅者,該局已於10月18日全面寄發地價稅轉帳繳納通知書。

該局特別提醒辦理轉帳繳納地價稅的民眾,請務必12月2日前於約定扣繳帳戶中預留通知書上所載稅額,以利您如期繳納地價稅。

金融機構扣款轉帳成功後,該局也會主動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對於申請以帳戶轉帳納稅方式有疑問者,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洽詢。

上傳時間:2013-11-15 14:2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櫻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