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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某宮廟廟會活動持續至深夜十點以後,煙火爆竹聲響過大,引發民眾抱怨,警方勸阻沒有立即改善轉請環保局協助,環保局派員稽查後決定裁罰3000元罰款。這是新竹市歷年來第一起因為廟會活動噪音被裁罰案件。該宮廟在本月中旬舉辦廟會活動,環保局當天深夜十一點半接獲警方來電,指該宮廟廟會活動施放爆竹煙火聲響太大,警方勸阻也不見立即改善,因此電請環保局派員前往協助處理。環保局空氣及噪音污染防制科人員趕抵活動現場時,廟會持續進行,不時傳出鑼聲鼓聲以及施放煙火爆竹聲響,充滿節慶喜樂氣氛。新竹市環保局每個月都會接獲陳情市民抱怨廟會鞭炮聲過大干擾生活品質的檢舉電話,甚至有人反映,表示住家附近廟宇辦活動夜間連放好幾分鐘的鞭炮,嚇壞襁褓中的嬰兒,事後還得帶嬰兒去收驚,希望環保局加強取締。環保局表示「噪音管制法」公告內容明確指出,新竹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不得燃放爆竹及煙火,違者處新臺幣三仟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環保局還表示,於新竹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亦不得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及祭典等民俗活動,請屢被民眾陳情的廟宇宮廟自制,務必確實遵守「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市民生活品質,也避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