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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應向監理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手續
2013
12/03
17:2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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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3 17:2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嘉義縣 報導

車輛買賣應向監理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手續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車輛買賣若未向監理機關辦妥過戶手續,使用牌照税甚至各項違章罰鍰,都將繼續向原所有人課徵或處罰,所以買賣車輛時,請立即向監理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若因買賣糾紛,新車主不配合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原車主可向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只有辦妥註銷手續後,原車主才得以免再繳納使用牌照稅。

上傳時間:2013-12-03 17:2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練風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