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地價稅稅單者,請就近向地方稅務局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102)年地價稅徵期已結束,繳納期限於12月2日截止,地價稅係每年徵收1次,是以地政機關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將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歸成一戶課徵,換言之,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本縣擁有1筆或1筆以上(多筆)土地,都只有1張地價稅繳款書,只會收到1張稅單。該局表示,截至12月9日為止,本縣約有9千戶尚未繳納今年地價稅,特別籲請尚未繳納本年地價稅的民眾,請就近向各代收稅款處【即銀行、合作金庫、農會等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郵局不代收稅款)】;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在本轄有土地卻還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利用電話或網路等方式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亦可就近向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稅單,並請儘速繳納。如欲查明地價稅單課稅土地資料,應出具納稅義務人之身分證明逕向該局查詢。您如尚有地價稅方面的疑難問題或想進一步了解其細節,歡迎撥打 0800-386969免付費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3-12-1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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