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提醒您,102年底訂約售地,切記在今天元月29日提出現值申報,以少繳增值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在102年12月31日訂約買賣不動產之民眾,請把握最後節稅時效,如想要適用102年度公告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請務必在今天(103年1月29日)辦理申報,逾期就得以103年度之公告土地現值計課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辦理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應自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才能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如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才申報者,則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審核標準。
如果您仍有稅務上相關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386969 或(03)8226121轉分機172~176,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