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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辦理首次綜所稅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將於103年2月15日開辦。
2014
02/11
09:51
天眼日報記者
黃豐龍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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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1 09:51
天眼日報記者 黃豐龍 嘉義市 報導

今年辦理首次綜所稅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將於103215日開辦。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第一次申報者可於103年2月15日起至3月17日止向各地區國稅局提出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國稅局將於103年4月25日前依您所勾選的提供方式,提供試算書表。如果不同意通知書內容或有其他應調整事項,仍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該分局指出: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可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或填妥申請書並提示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臨櫃申請;委託他人代為臨櫃申請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國稅局核驗

上傳時間:2014-02-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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