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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及地政士等獲得的報酬應貼印花稅
2014
03/18
11:54
天眼日報記者
宋秀珍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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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11:54
天眼日報記者 宋秀珍 台東縣 報導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及地政士等獲得的報酬應貼印花稅】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及地政士等執行業務者,獲得的報酬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其所開立之收據並不具有營業發票性質,應按開立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應貼用印花稅票金額較大時,可經由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辦理帳號申請,經核准後,即可隨時以網路辦理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自行列印後,持向金融機構代理公庫繳納,如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全家、統一、萊爾富、OK等便利超商繳納。

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79。

上傳時間:2014-03-1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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