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動工動土典禮場次多 黃副市長:公共工程的程序造成第三、四年典禮多
選舉年,動工動土典禮增多?副市長黃國榮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的公共工程第一年預算通過就要發包設計,第二或第三年才開始工程的發包、動工,這是公共工程的必要程序,所以第三或第四年動土或動土典禮才會多,這是相當正常的情況。
蔡雅玲、謝志忠議員(13)日在市議會業務質詢時指出,市府建設局100年、101年的動工或動土典禮各有18場次,102年有37場,103年到
建設局長吳世瑋說,建設局今年到現在有13場開工動土典禮,花費的經費大概38萬元;至於開工勘查典禮是因為市長強調不做秀,只到現場勘查了解工程狀況,也邀請地方基層或民代到場,市長可直接了解地方民意。
蔡議員則說,政府工程的預算編列、工程設計及發包或社會福利,很多是地方基層或民意代表長久以來爭取,但是一到選舉年就暴增,他們預估今年選舉年,市府將會有近百場的動工典禮。
謝議員建議,重要工程最多是開工、啟用兩項典禮即可,不要把開工動土當做放煙火,做事比做秀重要。
黃副市長回應說,是否辦開工動土或啟用典禮要看工程,有一定規模的工程,地方也重視就辦開工、啟用,一般或小型工程可免開工、啟用典禮。